本網徐州訊:一是二手房交易后買賣雙方應當盡快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在二手房交易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房屋過戶時間、過戶責任、違約責任,雙方應在房屋交付后,須盡快辦理過戶手續,在法律層面上確認所有權的移轉。

二是完善并簡化共有產權登記制度,所有共有人應當在產權憑證上載明。買方在交易中應當注意征求房屋共有人的意見,并做好書面記載。

三是嚴格規范二手房中介市場,提高二手房市場的準入門檻。目前,房屋交易中介市場充斥著大量不規范的經營者,有些中介為了多攬生意往往把關不嚴,有的甚至與賣方沆瀣一氣,串通起來欺詐買方。為了減少二手房買賣違約情況的發生,維護交易秩序和安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盡快健全中介市場制度。

四是注意做好調解工作,平衡各方利益,實現案結事了。一方面要向雙方當事人特別是賣方宣講誠實信用原則,另一方面要注意引導當事人客觀看待當前房價不斷上漲的現實,在買方自愿的基礎上,給予賣方適當合理補償,盡快辦理房屋過戶,平息紛爭,回歸寧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