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3,看著立案后半小時就拿到手的民事調解書,本以為打官司很復雜很耗時的王女士有些不敢相信,原來打官司也可以這么快,直說新沂法院辦案效率真的很高。

五年前,來自福建的女士與比她大近10歲老鄉李某認識不久就倉促結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礎較差,婚后又因性格不和,常因家務瑣事爭吵。婚后的第二年來到新沂市做生意,由于倆人各忙各的工作,感情日益淡化,在分居冷靜了一段時間后兩人都想到了要結束這段婚姻。但因為他們兩人戶籍都在外地,離婚登記需回原籍辦理,相當不方便。經打聽,知道在新沂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到法院來離婚,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找到了法院立案庭,想著哪怕花掉兩三個月來打場官司也總比來回一趟福建又花時間又花路費的好。出乎意料的是,立案庭接待他們的法官看原被告雙方都有調解的意愿,當即就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并很快為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于是就有了開頭的一幕。

近年來,新沂法院始終將做好調解工作作為保證案件質量、提高審判效率,實現定紛止爭的重要途徑,在拓寬調節途徑的同時及時把握調解時機。立案庭在原來送達調、庭前調、庭中調、庭后調的基礎上積極推行立案調解,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審判工作的全過程。立案庭的法官在立案時觀察到當事人都有調解的意思,及時為當事人組織調解既圓滿地解決了當事人的問題,化解了矛盾又提高了訴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