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51位農民工及時回家過大年
作者:王道強 發布時間:2008-02-13 瀏覽次數:845
本網徐州訊:徐州賈汪法院十分重視對弱勢群體利益的保護,2008年1月中下旬,該院陸續受理了一系列農民工追討工資案,至
一、繁簡分流,一把手親自主審,即時督促履行
立案庭立案受理后,將25件一般追索勞動報酬案件轉至農民工居所地塔山人民法庭進行審理,將26件勞動爭議案件轉至民一庭進行審理。民一庭、塔山法庭兩位庭長親自主審,為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時間上、精力上和財力上的保障。案件調結后,兩位庭長抓住時機,及時跟蹤督促履行,為案款的及時歸位提供了保障。
二、得到了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26件勞動爭議案件,被告方為區地方建筑有限公司,按正常程序審理,春節前已經沒有可能進行開庭。賈汪法院及時與區建設局黨委聯系,及時向區政法委進行匯報,得到了政法委和建設局黨委的支持,得到了建設局主要領導的支持,取得了區地方建筑有限公司的理解和配合。為26件勞動爭議案件及時調解打下了基礎。
三、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干警的守職兢業為案件的立、審、執各環節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院長張向東在案件處理的7日內,每日咨詢案件進展情況,在立、審、執三個環節分別作出批示。在立案環節,立案庭特事特辦,保證隨立隨走,一次立案成功。減化立案審批程序,為51位農民工全部減免了訴訟費用。在立案當日,按著繁簡分流原則將案件全部轉到業務庭。在審理環節,民一庭兩位副庭長協助審理,塔山法庭最優秀的法官參與協調。民一庭三位正副庭長自立案后連續多日工作到深夜,固定證據、說服、教育、感化多措并舉,調解的過程體現了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弘揚美德、互諒互讓的審理過程。調解的效果體現了和諧社會中顯現出的效德明法的人文關懷。調解書生效后,民一庭即時督促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