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一想到法官,就會產生不茍言笑、威嚴神秘的印象。其實,法官在辦案中不僅有剛性的一面,也有柔性的一面,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讓當事人真正走出思想困境。

  鄰里多年恩怨 法官巧妙化解

  為了一條路,王某和李某家已經結怨多年。王某家在李某家后面,通往王某家有兩條路,可是經過李某家門口的路最便捷。李某對王某從其家門口走路通行沒有意見,但是出于安全考慮堅決不同意王某家的汽車通行,給王某造成不便,雙方爭吵不斷。村委會、鎮司法所為了此事多次組織調解,但糾紛都沒有解決。王某無奈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孫秀芹法官走訪了村委會,了解事情的原委,邀請村委會人員一起實地勘察現場并聽取原、被告雙方的陳述和辯解,提出調解方案:李某門前的場地為集體土地,李某無權妨礙王某車輛通行;但考慮到該場地實際由李某出資澆筑地面,且為李某家人出入安全考慮,明確車輛通行的路線、區域才是最徹底的解決方案。心平氣和一聊,雙方都認可這個方案,也征得了村委會的同意,當場測量場地長寬,并由工作人員實地駕駛車輛確保能夠通行,據此劃定車輛通行的路線、區域,由村委會設樁劃定。一樁糾纏了幾年的恩怨,最終圓滿化解,村主任感慨地說:“法院幫村里解決了一個難題啊!”

  女子身亡引糾紛  法官巧化家庭矛盾

  2012年9月,吳某和黃某購買了位于常熟某小區公寓一套,商業貸款49萬元,貸款期限20年。2015年6月的某天,黃某與吳某爭吵后,一時想不開自殺身亡。黃某父母因痛失愛女與吳某產生激烈爭執,雙方對房屋的歸屬也產生分歧,均不再愿意償還貸款。在雙方連續幾期未能按約償還貸款后,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購房/擔保借款合同,并要求償還剩余的借款本息及承擔違約責任。

  法院立案受理后,李麗法官知曉了黃某去世的緣由,意識到這不僅是一個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更是兩個家庭的利益糾紛,當事人的情緒也存在嚴重對抗。李法官撥通黃某父親的電話,黃某父親很激動,對女兒的死亡表示了極大的不滿和冤屈,不愿意和吳某協商處理。幾日后李法官再次與黃某父親聊起了吳某和黃某的女兒小南,并耐心細致解釋了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及涉案房屋按照法定繼承該如何分割的情況,勸說黃某父親,小南幼年喪母本已不幸,她的權益應該得到最大保障,房屋貸款已經還了三年,現在解除合同不管是從經濟角度還是從小南的成長角度,都劃不來。黃某父親聽后當即表示只要吳某同意將房子在孫女成年后過戶給孫女,就愿意協商,貸款也愿意繼續償還。吳某在聽取李法官的解釋后,理解黃某父母是想讓孫女有個保障,吳某顧念女兒,也同意了黃某父母的意見。最終雙方關于房屋的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小販動手爭攤位  法官勸解化糾紛

  原告林某出生于1989年,老家在安徽,和妻子結婚后一起到常熟招商城做些小生意。夫妻倆非常勤勞,生意做得還算順利。可是好景不長,被告王某一家看見他們生意挺紅火,擺攤位置好,就想過來搶位置。2014年6月份的一天,當林某夫婦早早來到原來的攤位時,發現王某一家已擺上了早餐攤。林某夫妻過去理論,雙方因此發生爭吵,王某父子一起將林某痛打了一頓,林某受傷住院。經派出所調解,雙方始終無法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為此,林某訴至法院,要求王某父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和交通費等合計5000余元。

  庭審中,姜壯志法官發現引發訴訟的原因實為雙方之間存在較大怨氣,訴訟標的較小且爭議不大,故馬上休庭調解。調解時,姜法官耐心地聽取了原告林某夫妻關于如何創業的經過,深知他們的艱辛,就不停地勸導。跟他們講,首先在大街上亂擺攤是不對的,因為小事跟人家爭執打架更加不對,但對他們辛勤的勞作也給予肯定,并發自內心地告訴他們,不要糾結于小的得失,只要他們繼續在別處辛勤勞作、合法經營,進一步學習工作技能,生活一定能夠有很大的改觀。經過調解,以被告王某當場賠償原告沈某3200元的結果平息了雙方矛盾。林某夫婦在臨走時,多次向姜法官表達了感謝之情。

  法院的案件數量連年直線上漲,法官的辦案壓力逐漸增大,但是群眾利益無小事,在辦案過程中,常熟法院的法官們都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了解當事人的真實訴求,融法、理、情為一體,事事替老百姓著想,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為構建和諧社會盡心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