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戀兩月被騙去20多萬 對方竟是有夫之婦
作者:金永南 發布時間:2016-08-03 瀏覽次數:746
通州男子錢某通過某婚戀網站牽線,與廣東女子李某英通過網絡談起了戀愛。短短兩個月,錢某竟被騙去228160元,而對方竟是有夫之婦。6月13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件,三被告人分別犯詐騙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四年九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小伙網上征婚陷入騙局
錢某系通州人,雖經他人介紹談過幾次戀愛,但總是高不成低不就,不是他看不上女方,就是女方看不上他。2015年6月,抱著試試看的心情,錢某在國內某著名婚戀網站注冊了征婚信息。過了數月,卻無任何音訊。2015年11月,錢某聽信網站的宣傳,花了4999元請網絡紅娘牽線。
2015年11月29日晚上,終于有一女子與錢某聯系,對方通過網站發來信息:“相識是緣分,我比較少上網,你方便的話留下電話來溝通。”錢某看這女子照片長相還算有眼緣,就回復并留下手機號碼。
2015年12月1日下午,錢某收到對方手機號碼發來的短信,表示愿意與錢某談戀愛。當晚,錢某就打對方電話,了解情況。對方自稱叫“劉金英”,廣東東莞人,已離異。之后錢某就和“劉金英”一直通過電話聯系和發短信,兩人從不相識到相知,感情也迅速“升溫”。
屢屢索禮小伙似成取款機
短短數天電話傳情,“劉金英”對錢某發動愛情攻勢,錢某對這個未見面的女友則有相見恨晚之感。2015年12月5日,“劉金英”說自己要過生日,要錢某送花和蛋糕,并給了一個廣東當地花店的電話。女友要過生日,錢某當然要意思意思。錢某就打花店的電話,花店說99朵玫瑰花要1680元,雙層蛋糕880元,錢某就將錢匯到花店給的賬號。接著“劉金英”又打電話,說雙層的蛋糕不上檔次,要錢某訂12層的蛋糕。錢某又打電話給花店,花店說12層蛋糕8480元,錢某又匯過去7600元。
2015年12月6日下午,“劉金英”又打來電話,說新店開張,要錢某請財神,并給錢某一個財神店的電話。錢某就打財神店的電話,先是訂了1.5米的財神,“劉金英”嫌小,又換成1.8米的財神,匯入財神店“魏濤”的銀行卡10.6萬元。
兩天被騙去了十多萬,錢某卻仍沉浸在熱戀之中,絲毫未有覺察。2015年12月7日上午,錢某接到“劉金英”父親打的電話,讓其買一只石獅子。錢某就打“劉金英”的電話,一個自稱“劉金英”弟弟的人接的,“劉金英”弟弟讓錢某趕快買,并說“劉金英”買了機票下午就要到南通,并給了錢某一個石獅子店老板的電話號碼,讓錢某購買一對石獅子。錢某聯系后又匯入石獅子店給的銀行卡11.2萬元。
2015年12月8日上午,錢某久等不見“劉金英”來南通,打“劉金英”的電話也顯示關機,這才懷疑被騙,遂立即向公安機關就報案。
夫妻聯手騙局終被揭開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迅速開展偵查工作。2016年1月28日,被告人熊某、李某英、李某雄三人被抓獲歸案。公安機關從被告人熊某處扣押人民幣100000元,被告人李某雄退出贓款人民幣5500元,其余款項則已被被告人揮霍一空。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熊某、李某英是夫妻關系,而李某雄則是李某英之弟。據被告人熊某交代,2015年間,其在一位老鄉那里看過網絡詐騙,并學會了操作流程。后被告人熊某與妻子李某英準備了銀行卡、電話卡、手機等作案工具,并以虛假信息在珍愛網上注冊會員對不特定對象實施詐騙。被告人熊某并擬定了與受害人的獨白,讓李某英按照獨白與對方通話。被告人李某雄則被邀請參與到詐騙過程之中。“劉金英”的父親、花店、財神店、石獅店老板均是被告人熊某扮演,被告人李某雄則謊稱“劉金英”已購買去南通的機票催促被害人陳錦軍幫忙購買石獅。而被告人李某雄為實施詐騙做準備,還購買了一本假房產證、一本假機動車駕駛證、一本假離婚證。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熊某、李某英、李某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騙取他人財物計人民幣228160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某雄買賣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三被告人均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熊某、李某英、李某雄到案后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