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這13萬元是你案件的賠償款,你身體不便,我們專程送過來,希望你安心養病。”7月27日,天氣炎熱難耐,邳州法院議堂法庭的2位法官冒著酷暑,驅車前往轄區薛桃村,為身有殘疾的原告沈某某送去履行款13萬元。

  原告沈某是一名伐樹工人,今年年初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從樹上摔落,造成脊椎受傷,花費大量醫藥費并落下殘疾。糾紛起訴到議堂法庭后,該庭為困難群眾開啟綠色通道,多次協調被告進行調解,無奈被告認為與原告系合伙關系,不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隨后,承辦法官劉剛邀請被告前往原告家中,親身感受被告臥床生活的艱苦環境,經過多次耐心調解并曉以利弊,被告最終愿意一次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13萬元。

  考慮到原告沈某患病臥床行動不便,本著司法為民的精神,該庭衡永紅庭長一行前往薛桃村,將“及時款”親自送到沈某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