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汽車產業發展迅猛,汽車租賃行業日益火爆,但是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汽車租賃行業管理的不規范等問題使得汽車租賃行業存在很多法律風險,剛剛開始經營汽車租賃公司的小嚴就遇到了一樁麻煩事。日前,太倉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車輛租賃合同糾紛。

  小嚴從其他車主那里租賃來各式各樣的小轎車,再以較高的價格租給其他人。但是由于自己剛接觸汽車租賃行業,具體租賃流程沒有嚴格的規定,租賃公司運行還不成熟。一天,外地人小馬經朋友介紹前來向小嚴租賃一輛邁騰小轎車,小嚴看是朋友介紹過來的,就拿了一張事先擬定的租賃合同給小馬簽訂,約定每月租金7000元,但是小嚴并沒有預收租金,僅收取2000元保證金。誰料,小馬開著車去了外地,一走就是幾個月。雖然車子安裝了定位系統,但是已經失效。后來通過朋友才打聽到小馬開車去賭博輸了很多錢,租來的小轎車也被扣下了,小嚴這下慌了神,這輛車可是價格不菲,萬一車主到期后前來提車,怎么交代呢?小嚴無奈訴至太倉法院,法院經審理后對雙方進行調解,雙方均同意小馬在一個月內支付租金并將車輛返還給小嚴的租賃公司,同時法官也提醒小嚴,汽車租賃應當有嚴格的租賃流程,切不可如此隨意地向外租賃車輛。

  法官提醒:汽車租賃行業面臨多種風險,包括拖欠租金、車輛失控、車輛損壞、事故理賠等,這就需要租賃公司有嚴格的租賃流程和風險把控,既要對租車行為明確約定,如車輛登記、駕駛資質要求、租車期限和費用的計算方式、押金交付、運行違法責任承擔等,也要約定好意外風險責任和違約責任等,還應對租賃汽車的客戶做好背景調查,審查駕駛資質以及個人以往租車信用等。總之在租車過程中應嚴格把關租賃每一個環節,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