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收保險費沒投保 孩子出意外無法理賠
作者:杜光秋 楊建源 發(fā)布時間:2011-12-05 瀏覽次數(shù):599
如數(shù)交了意外傷害保險費,可出了意外卻無法找保險公司理賠。原因竟是幼兒園收了保險費后沒給投保。理賠不成,家長將幼兒園園主告上吳江法院。
王軍夫婦是安徽來吳江的務(wù)工人員,工作雖然有些辛苦,但一家人生活的還是蠻溫馨的。在夫妻二人心里,孩子云云是他們唯一的希望。小云云漸漸長大,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王軍夫婦決定今年讓孩子上學。9月1日,王軍帶著心愛的女兒到吳江一家幼兒園報名。報名時,幼兒園以需要給孩子投意外傷害保險為由,要求王軍交納相應(yīng)的保險費。考慮到這樣也是為孩子好,王軍就按照要求交納了學雜費、生活費以及保險費等共計1867元。從那天開始,云云就是一名學生了。看著乖巧伶俐的女兒每天回來都能和父母分享學到的知識,王軍夫婦對未來充滿了希望。
一次意外毀了一家的幸福。今年9月10日,小云云在河邊玩耍時不幸溺水身亡。父母在極度的悲傷中回安徽老家替小云云辦理了喪事。在整理孩子的物品時,王軍找到了報名時交費的單據(jù)。想到交的是意外傷害保險費,現(xiàn)在自家孩子又遭受了意外,于是王軍找到云云生前上的幼兒園,希望幼兒園協(xié)助他們辦理理賠事宜。可是,幼兒園負責人卻說孩子的保險費還沒有交給保險公司,現(xiàn)在保險公司不能理賠。王軍夫婦認為,幼兒園在學生注冊時通知家長交納保險費,自己也按照它的要求交納了保險費,家長和幼兒園之間已經(jīng)形成了一種委托代理關(guān)系。因幼兒園怠于行使代理職責,從而使自己的孩子在遭受意外后無法向保險公司理賠,幼兒園應(yīng)當承擔責任。誰知幼兒園對王軍夫婦的要求卻不予理睬,王軍夫婦無奈只好向法院起訴。(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