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喝了點酒,感到有點口渴,便駕駛小汽車到鎮上去買水果和水喝,不料酒勁上來,將車子撞在了路邊的樹上,幸好沒有人員傷亡。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5年11月一天晚上,被告人宋某與單位幾個同事以及南京來的一個客戶在白兔集鎮街上的一個小飯店吃飯,期間宋某和另外一個同事喝了一瓶白酒,還喝了兩瓶啤酒,吃完飯后自己就回到公司上班,后來覺得有點口渴,想上街買點水果吃。當駕駛汽車從公司出來到街上,被告人宋某趕到酒勁上來,便小心翼翼的開著,不料會車時為了避讓車輛,將車子沖向了公路南側邊上,撞到了路邊上的公路牌、百米樁,最后撞到了一棵樹上,所駕車輛被撞翻。宋某于是自己從車子里爬了出來,一邊打電話向公司的同事求救,一邊央求路人報警。過了一會兒,警察來到現場,對現場進行勘察后,將宋某帶到醫院進行抽血留樣。案發后,被告人宋某已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于是依法判處宋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