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21時30分許,一輛由邢臺市開往沈陽市的中型長途客車,發生交通事故墜河,事故造成26人死亡,4人受傷。近年來,類似的重大交通事故頻繁發生,嚴重危害了人們的人身財產安全。經調查,大多數交通事故都是因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保持道路交通安全通暢,我國出臺了一系列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然而總有人無視法規的權威性,常常為了一己之私鋌而走險?;⑶鸱ㄔ和ㄟ^研判2016年上半年審結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發現,很多事故當事人面對交通規則時都存在僥幸心理,他們認為自己偶爾違反一下交通規則不會發生什么大事??墒聦嵶C明這偶爾的逾矩往往就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到頭來傷人也害己。因此,法官提醒: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的安全,切莫越規逾矩,交通法規要時刻銘記在心,實踐于行。

  任性“越軌”:越過雙黃線超車,撞翻對向來車

  2015年9月15日,王某駕駛公司的汽車外出。由南向北行至某一路段,王某不耐煩跟車行駛,想要超越前面的大貨車。但此時的道路交通狀況不滿足超車條件。王某簡單觀察了一下對向車道,就越過雙黃線行駛,借對向車道超車。結果與吳某駕駛的由北向南行駛的來車相撞,并碰擦了大貨車。最終,該事故造成三車受損、五人受傷。雖然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中王某負全責,但是雙方在賠償問題上沒能達成一致。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查明,本案交通事故給原告造成的損失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車輛損失、施救費、拖車費,共計7萬元。關于本案中賠償責任的問題,法院提醒原告:承保大貨車的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的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賠償1100元的損失。但庭審中,原告自愿放棄訴請該部分的賠償。最終法院判決,承保被告駕駛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原告6萬元;被告賠償原告1萬元。

  承辦此案的法官提醒,超車、變道都要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進行,不能恣意妄為、強行超車;否則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傷及自身和正常駕駛的車輛。因此,機動車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不能太任性,一定要時刻保持冷靜謙讓的態度,該讓的時候一定要讓,該等的時候一定要等,不能開賭氣車。

  “設”株待兔:非機動車道上停車,害慘騎行路人

  2015年1月27日晚,剛剛下班的王先生騎著電動車頂著寒風往家趕。不料,一不小心撞上了停靠在非機動車道上的牽引車,該車當時由何某駕駛。“我天天走那條路,怎么也沒想到有人會把車停在路邊。當時天黑,我也沒看清就撞上去了。”王先生向記者描述了車禍發生時的狀況。車禍發生后,王先生立即報警,并被送往醫院治療。交警部門認定在此次事故中,何某系違規停車,而王先生則疏于觀察,雙方負同等責任。住院期間,王先生及家人與何某就事故賠償問題進行了多次交涉,但雙方并未達成賠償協議。最終,王先生將何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先生住院24天,共花去醫療費5萬元;康復治療后,經司法鑒定構成傷殘十級,其誤工期鑒定為六個月。另,王先生提出要求何某賠償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認為,由于本次交通事故發生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而非機動車一方負事故的同等責任,可視為非機動車一方存在一般過失,不再考慮過失相抵,故支持原告要求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最終,法院判決承保被告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15萬元。

  承辦此案的法官提醒,道路交通中,違規停車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輕則阻礙正常交通,重則會引發交通事故。但是違規停車的現象屢禁不止,很多駕駛員只考慮眼前的便利,而不顧后果,一旦真的發生事故,往往又后悔莫及。因此,駕駛員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識,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自私自利,也不能心存僥幸。

  無心之過:信號燈路口不減速,猛撞等紅燈的前車

  2016年3月27日晚,謝某開車載著家人行至某十字路口。此時交通信號指示為紅燈,謝某提前減速,按照交通規則將車穩穩地停在停車線內等待。誰知,謝某等來的不是通行的綠燈,卻是羅某的猛烈撞擊。原來,羅某不僅超速行駛,也沒有準確預判道路交通狀況,在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沒能及時減速停車,而是直接撞上了正在等待通行的謝某,造成謝某及家人不同程度受傷。“我當時就感到眩暈,想吐。到了醫院以后打了好幾瓶吊水,直到半夜才回家!”謝某告訴記者。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中,羅某負全責。謝某認為自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卻仍受傷害實在是冤枉,為了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益,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羅某依法賠償損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積極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考慮到羅某能積極承認錯誤,賠償損失并賠禮道歉,謝某最終與其達成調解協議:由承保羅某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謝某3000元醫療費。

  承辦此案的法官提醒,交通信號燈路口、小區、學校等區域都是交通事故頻發的地帶,駕駛員行至這些路段時必須保持高度警惕,提前減速慢行,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

  道路交通串聯著整個社會,行駛在道路上的每個人都彼此關聯,只有每個人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規則才能發揮效用。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人為的交通事故,才能從根本上減少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責任糾紛。否則,違規者即使承擔起應得的賠償責任,也無法挽回事故已經造成的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