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四項機制促進“廉潔司法示范庭” 創建活動
作者:周茂東 發布時間:2008-02-02 瀏覽次數:925
本網宿遷訊:根據江蘇省高院和宿遷市中院關于開展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活動精神,泗洪法院用四項機制進一步促進 “廉潔司法示范庭”的創建工作。
一是強化組織機制。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了以院長任組長,院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各審判業務庭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創建活動辦公室設在院政治處,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督察、宣傳等工作,以保證創建活動有序、深入開展。抓好學習教育。結合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報告和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活動,組織全院干警認真學習胡錦濤同志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不斷提高干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
二是規范創建機制。建立“一對一”負責制,院領導與部門負責人廉政責任狀,部門負責人與本部門干警簽訂廉政責任狀,逐級負責、逐級落實、逐級監督檢查;抓實案件審判這節點,在扎實推行案件質量評查的基礎上,堅持把監督關口前移,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督,規定各業務庭的案件從立案、審判、執行到歸檔等信息數據都要逐月報紀檢組、監察室審核檢查;強化案件審理流程,在案件審理過程、法官外出送達訴訟文書和調查取證的監督,防止違反法定程序、違反審判紀律、接受當事人吃請送禮,影響審判公正現象的發生。
三是完善監督機制。構建監督網絡,切實有效開展對干警廉政監督工作。院政治處、紀檢監察室加強與其他部門溝通與聯系,了解干警廉政情況,暢通外部監督渠道,廣泛接受監督;聘請各黨支部書記為兼職監察員,加強對黨員干警的日常監督;鼓勵干警之間相互監督,廉潔辦案;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干警家屬等為廉政監督員,適時通報創建情況。
四是健全考核機制。制定廉政考核方案,該院把各項廉政制度與部門業務工作的特點和實際工作掛鉤考核,結合該院《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辦法》針對性地制定了具體化、規范化地廉政考核細則,并確定院考核部門,部門考核到每位干警,政治處定期檢查考核臺帳,將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予以定期通報,為半年工作考核和全年工作考核提供依據,以此促進“廉潔司法示范庭” 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