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新年伊始,無錫南長法院采取四項措施強化商事審判管理,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查擺存在問題,加強動態監控,將省法院關于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兩個文件落到實處,確保實效。

一、全面動員,更新管理理念。注重商事審判管理理念的培訓和引導工作,以突出商法意識為核心,不斷強化質量優先、兼顧效率的管理理念。有效發揮庭長對商事審判工作最基礎、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職能,糾正干警對審判管理存在的片面觀念和抵觸情緒,實現商事審判管理組織目標與法官個人目標的統一,實現商事審判管理從單純職能管理向全面管理與全員管理的轉變。

二、完善制度,構建長效機制。根據商事審判工作的自身特點和規律,結合南長法院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商事審判管理制度。完善庭長簽發法律文書制度,嚴把案件質量關與文書質量關。推行疑難案件研討制度,充分發揮集體力量解決疑難案件、新類型案件和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

三、查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以創建“省級青年文明號”為契機、以造就“學者型”法官為目標,加強對商事審判管理與商事審判實踐的總結,深入分析影響審判質效的共性問題與突出問題,加強對商事審判的指導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質量通報講評制度,庭長定期對全庭質評扣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邀請審監庭法官對質評扣分情況進行講評,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進一步提高商事案件質量。

四、建立臺帳,加強動態監控。從建立管理臺賬入手,對全庭法官的工作業績、審判作風等方面實行動態化和公開化管理。庭長親自掌握臺賬,定期進行系統的梳理和分析,發現問題,查明原因,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與督促。由內勤對管理臺賬跟蹤監督管理,每周向各合議庭或承辦法官通報,強化審判人員質效意識與規范意識,提升法官自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