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2008125一早,又一面鮮艷的錦旗送進了下關法院的大門。來人是南京富高龍工貿公司的幾位員工,因該院法官只用了不到一周的時間,就讓他們拿到了單位拖欠了很久的工資款。為了表達真誠的謝意,公司40多位員工聯名送來了這面寫著“為民解憂,伸張正義”八個大字的錦旗。這是下關法院在跨入2008年以來圓滿解決的第二批集體討薪案,也是該院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首次運用支付令處理的群體性勞資糾紛。

2007年下半年,富高龍公司因經營水果欠外地果農的貨款被訴至下關法院。案件審理期間,經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但期限屆滿后,富高龍公司并未按照協議履行,原告遂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經執行法官多方查找線索,凍結了該公司在蘇果超市的一筆應收款。隨后,富高龍公司便以此為由,讓單位的40多名員工到法院討工資。下關法院立案庭經與執行局溝通,了解到該起執行案件的標的款是一批外地果農辛苦一年的收成,且已執行到的案款尚不足以支付。接待法官向富高龍的員工耐心解釋了法律規定,并詳細審查了他們的起訴材料。因證據均為富高龍公司蓋章并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的工資表,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符合民訴法規定的申請支付令的條件,遂引導該批員工根據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直接申請支付令,而無須經過常規的訴訟程序。40 多名申請人聽了法官的釋明后,均辦理了申請手續,總額85000元。下關法院當日辦理了全部立案手續,并立即通知被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高曉萍到庭,但遭到拒絕。  

為了讓申請人能夠盡快拿到工資,法官當即決定上門送達支付令。當法官與社區工作人員一起上門送達時,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拒絕簽收法律文書,拒絕商談解決員工工資問題,并采取了嚴重妨礙訴訟的行為。下關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果斷對其依法拘留十五天。后該公司認識到了行為的錯誤,積極籌款以解燃眉之急。

124下午,工貿公司的工作人員將員工的工資款送到了下關法院,下關法院立即組織所有申請人依次領取并辦理相關手續。至下午6時許,40多位員工均足額領到了法院發放的工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