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年來,建湖法院把廉政檔案制度作為加強對干警管理的一項有效載體,通過“四談”方式不斷豐富和完善廉政檔案資料,充分發揮這一制度的教育、監督、約束、激勵和考核評價功能,取得較好成效。

該院采用“四談”方法,完善廉政檔案制度,彰顯這一制度對干部考核評價作用。一是開展定期廉政談話。院長與班子成員,院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定期進行廉政談話,對有關問題早要求、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二是實行任前廉政談話。院紀檢組監察室對調動、提拔的干警和新進人員根據新任的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開展針對性一對一談話。三是創新提醒談話。對群眾反映干警在手正在審理(執行)案件問題的,院紀檢監察部門以紀檢監察信訪提醒函的方式給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讓他們與干警開展提醒談話,對在公正司法、廉潔司法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予以提醒,同時加強對在手案件的監督,從而形成監督的合力。四是實施誡勉談話。在信訪與檢查中,對存有廉政方面問題但尚不夠紀律處分的干警,實施誡勉談話,幫助干警吸取教訓,改正錯誤。上述“四談”材料全部歸入干警個人廉政檔案。該院還規定對干警的業績評定、獎勵表彰、選拔任用都必須經紀檢監察部門根據廉政檔案記載情況進行確認。2007年度,一名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和2名干警評先評優,因廉政方面的問題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