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貨車在高速路引道突然與前行轎車追尾相撞發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轎車駕乘3人當場死亡,經法院調解肇事車主和保險公司合計應賠近150萬元,然而說好的事執行中肇事車主卻遲遲不愿支付賠款,激起死者家屬紛紛要求撤銷法院調解并欲通過申訴重燃訟戰。122,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多方協調和深挖執行線索,終于在春節前為3名事故死者的11名家屬討得60余萬巨額事故賠款,并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余款和解協議,事故賠償矛盾得到了有效鈍化和解決。

去年7月,安徽碭山縣一年輕小伙張某因受常州老板姜某雇傭,駕駛姜某所有的廂式貨車來南通送貨,下高速并在下行道內行駛時由于車速過快突然與前行的1輛轎車追尾相撞,造成轎車嚴重損毀且朱某等3名駕乘人員當場死亡。慘禍在瞬間釀成,因負事故全部責任張某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為賠償問題,3名死者家屬分別將姜某、張某、貨車登記車主常州某紡織公司、車險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經法院調解,受害者家屬與被告姜某、保險公司分別達成了535693元、450192.5元、492199元三份賠償調解協議并放棄對張某及常州某紡織公司的訴請。

因被告失信未自覺履行義務,故死者家屬申請法院啟動執行程序。執行過程中,被告保險公司如數給付了應賠款項,但姜某卻遲遲不愿兌現承諾。被激怒的死者家屬紛紛要求法院撤銷原來的調解書并欲通過申訴重新審理賠償問題。為平息當事人因執行產生的對立情緒,執行法官一方面深挖姜某的財產線索,另一方面在做好死者家屬工作同時不斷對姜某施加壓力。通過努力,最終迫使姜某先行拿出了60余萬元,并就余款與原告達成分期給付的執行和解協議。一起棘手的交賠執行大案終于在春節前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