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007年,新沂法院人民陪審員充分擔當起糾紛“調解員”、法律“宣傳員”、矯治少年犯罪“指導員”、司法為民“監督員”及法院與群眾間的“聯絡員”這“五大員”的角色。由32名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共377件,結案377件,結案率100%,其中調解結案341件,調解率達90.4%,,當事人服判息訴率達到100%

一是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明確政治處作為陪審員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對陪審員參審案件、考試考核、學習培訓等經常性的管理工作,確保陪審員參審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制定相應的管理規范,使陪審員的管理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對陪審員的考核機制。采取年終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對人民陪審員的思想品德、審判紀律、陪審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建立陪審員業績檔案,作為年終表彰獎勵和是否決定繼續提請任命的重要依據,并將考核結果通報到其所在單位。同時,加強法院各審判庭考核,將人民陪審員參審率作為各審判庭年終考核的一項指標。

三是增設人民陪審員庭審釋法環節。在庭審中,為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知民情、解民意的優勢,增設了陪審員庭審釋法環節,用群眾易懂、易信的語言解讀法律,息訟止爭。

四是加強溝通聯系,贈閱法律書刊。為使陪審員及時了解法院工作動態,掌握最新法律法規,該院還向陪審員傳閱法院工作信息、簡報,并贈閱有關法律書籍、人民法院報刊,切實提高陪審員的法律水平和庭審能力,確保陪審員不斷適應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