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了加強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管理,構建客觀、公正、科學的法官評價體系,近日,江寧法院結合審判工作特點專門制訂了《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管理實施辦法》,使法官業績考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該辦法主要考評法官審判質量效率和法官審判業務能力。考評采取數據指標考評、案件質量監督評查以及審理重大疑難案件、制作裁判文書、庭審(聽證)能力和調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數據指標考評主要是通過每季度公布一次審判質量效率指標的形式進行;案件質量監督評查主要是按季度對法官審結并生效的案件進行評查,每位法官每年被評查的案件數量不少于該法官當年審結并生效案件總數的10%。審理重大疑難案件能力考評采取法官個人申報、審判業務部門推薦、審判管理辦公室審核、審判委員會認定的方式進行;制作裁判文書能力考評采取日常隨機抽查和年底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方式進行;法官庭審(聽證)能力考評由案件庭審(聽證)質量效率考評領導小組負責,每年對每位法官庭審(聽證)情況進行觀摩評審;法官調研能力主要考核法官調研文章完成情況、調研成果轉化情況。以上考評結果全部歸入法官審判業績檔案,作為法官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