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把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作為出發點,認真落實八項便民措施,減少當事人訴訟的盲目性,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群眾對打官司的認識也漸漸由“訴累”轉為“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加強訴訟指導工作。專門抽調富有審判工作經驗的副庭長和法官各一名,專門負責為當事人口訴立案、指導訴訟等,努力為民服務。

搞好訴訟引導工作。在立案大廳里循環播放訴訟指南錄像,讓來訪群眾和當事人走進法院,就能增加法律知識,事先了解一些法律程序,做好應訴前的準備,把官司打得明明白白。

堅持“兩卡”制度。繼續向當事人發送“廉政監督卡”和“裁判結果征求意見卡”,使當事人能有效地監督法官公正辦案。

開通分管院領導電話。開通部分管院領導直撥電話,暢通群眾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監督。如有疑難問題和對案件的意見和建議,可以直接同分管院領導對話,答疑解惑。

開展巡回辦案。各人民法庭堅持到鎮(街)、村(居)等地受理、審理案件,方便群眾訴訟,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加強法制宣傳,擴大社會效果,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發展環境。

加強信訪接待。堅持每周一院長接待日制度,公開信訪專線電話,設立“意見建議箱”,對來信來訪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著落。

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制定《訴訟費用緩、減、免交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訴訟費用減、緩、免的規定,真正讓經濟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

嚴格施行審限提醒、警示制度。立案庭確定專人逐日對每一案件審理(執行)期限進行跟蹤、監督,于每日上午9時對各庭(局)、室的未審(執)結案件在本院局域網上通告;在審限屆滿前30日,執行未結案件在執行期限屆滿前60日,逐一提醒承辦單位抓緊結案;民事、行政未結案件在審限屆滿前15日;執行未結案件在執行期限屆滿前30日;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在審限期屆滿前的10日、簡易程序審理的在審限期屆滿前的5日,在局域網上逐案發出警示,并書面通知案件承辦庭,同時報告分管院領導;分管院領導對進入警示期的案件,逐一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