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采取四項措施開展節前執行工作
作者: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8-01-17 瀏覽次數:893
本網淮安訊:淮陰法院為解決執行中存在的被執行人難尋、財產難找的客觀現狀,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推進春節前執行工作的開展,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該院經過研究,決定采取四項措施開展節前執行工作。
一是認真摸底排查,分類予以執行。該院要求執行局用3天的時間進行摸底排查,對長期躲債賴債的被執行人、執行和解未按期履行的等類型的案件,分類匯總,逐案研究,找出難點問題,一一研究對策,確定執行的方式,個個擊破執行難點,全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二是強調執行重點,展開和諧執行。將涉及民生的“三費”案件、工資及工程款案件、刑附民案件、損害賠償案件以及涉及弱勢群體等案件,作為重點案件突擊執行,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當事人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強化執行人員服務意識,切實做到重視當事人、貼近當事人、為了當事人,堅持杜絕冷硬推的衙門作風,推行和諧執行法,確保不出一起因執行方式不當引起的上訪事件。
三是集中執行力量,展開突擊執行。該院將利用春節前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的有利時機,開展一次突擊執行大會戰,集中時間、集中車輛、集中人員,利用凌晨及休息時間查找被執行人。
四是宣傳執行亮點,營造執行氛圍。廣泛利用本地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宣傳執行工作,營造執行氛圍。宣傳人性化執行方式,推行執行和解制度,使當事人了解、認同、協助執行工作,減少抵觸情緒和畏懼心理;宣傳執行力度,尤其是做好執行新機制、新措施、新手段的宣傳,威懾違法、抗法分子,警示其自覺履行義務;宣傳執行成果,增強執行工作在群眾中的威信力,樹立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