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把訴訟文書送達作為提高訴訟效率的關鍵環節來抓,針對送達環節中出現的問題,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注重加強送達工作的管理,形成了一套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有效緩解了“送達難”。

一是加強送達組織管理。該院依托大立案審判流程管理體制,在立案庭、各業務庭專門成立了送達小組,具體負責送達活動的實施。在嚴格填寫送達回證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了送達檔案,詳細記錄送達地點、時間、送達人等細節,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和歸檔。從加強立案入手,對新立案件,除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件外,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要求提供當事人或代收人的具體生活、生產場所,對有訴訟代理人的要求在授權委托書中明確代理權限,為準確送達打下了堅實基礎。進一步加強了送達聯動機制建設,采取雙向互動的方式,在立、審、執三個環節實行告知制度,避免重復勞動。

二是擴大直接送達范圍。該院規定,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應將訴訟文書直接送達給受益人。受送達人是自然人其本人不在時,可交由與其同居住的成人家屬代其簽收,同時查清代收人與被送達人之間的關系,確認接收人的身份關系,并予記錄。對當事人依賴的鄰居、朋友自愿代為簽收的,在確信當事人能夠收到的情況下也可由其代收,并在送達回證上詳細注明,以提高送達效率。

三是嚴格留置送達程序。留置送達必須符合被送達人拒收情形,在送達回證上證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在被送達人居所沒人時,不輕易留置文書,如確信當事人能夠接收而留置的,開庭時如果被送達人未能到庭,再通過電話聯系,不輕易缺席開庭、判決。

四是明確郵寄送達游程。該院規定,對在外地的當事人,不便適用直接送達方式的可以采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進行,但必須使用“法院專遞”。同時,加強與郵局的溝通,盡可能地實現訴訟文書由當事人直接簽收。如有代收人簽收的,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代收人范圍,并將郵局接收的回執聯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