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法院追回“老賴”欠款427萬
作者:朱先明 發布時間:2011-02-24 瀏覽次數:599
“站著借錢,跪著討錢”,這句話形象地描繪出了債權人的窘境,然而這一現象如今在江蘇省連云港市東部城區卻有了改觀。在限制高消費令的作用下,“老賴”們再也無法安逸賴賬,4個月來,收到“限高令”的債務人紛紛主動還債,償還欠款總額達427萬元。
王某以資金緊張為由,拖欠9萬余元農民工工資,在農民工申請強制執行后,王某又私下轉移資金,始終拒不還賬。針對王某的賴賬行為,連云法院對其發出了“限高令”,禁止其奢侈消費活動。當王某在歌廳“慷慨解囊”時,被知情人發現并舉報,執行法官核實情況后,依法對其作出了拘留10日并罰款2000元的處罰。懾于法律的威嚴,王某在拘留期間,主動讓家人還清了9萬余元欠款,使9位農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錢。
自去年10月開始,連云法院對長期賴賬不還的“老賴”,陸續發出了限制高消費令,并明確規定,對自然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實施限制出境措施,對違反限制高消費令或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的被執行人,采取罰款或拘留等懲戒措施。同時,該院還公布了執行局的舉報電話,推出了有獎舉報司法公益短信平臺,動員市民積極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對提供有價值線索并執行到位的舉報人,將給予一定獎勵。
在短短的4個多月時間里,連云法院已經發出了12份“限高令”,收到市民舉報5起,兌現舉報獎金1萬元,通過發出“限高令”執行完畢的案件36件,追回欠款達427萬元。同時對違反“限高令”者共拘留9人次,罰款4100元。
連云法院把建立社會聯動機制作為重點,調動各金融機構、賓館酒店等高消費場所、社區基層組織、被執行人所在單位等相關部門融入限制高消費令的實施系統中,形成執行合力。建立法院、公安、工商、車管、國土、房產等職能部門間信息共享、互為聯動的信用機制,形成“六網”融合,確保及時掌握被限制高消費的“老賴”情況,以便緊密跟蹤,及時協助,窮盡執行。
據了解,“限高令”讓被執行人“亮”了起來,成為全社會的監督對象,擠壓了他們的生活空間,降低了他們的社會公信度,迫使其履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