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把愛民、親民觀念融入審判工作的每個環節,在繼續落實創建立案文明窗口、加強訴訟指導、開展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礎上,積極拓展基層法庭便民、利民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積極辦理“口頭起訴”。針對部份當事人文化水平低,不會親自書寫訴狀,或家庭困難,無錢聘請代理人等現狀,制定口頭起訴制度。即由當事人口述起述的事實,理由及具體的訴訟請示,辦案法官將其內容一一記載在案,并當場向當事人宣讀,若無差漏,后者就簽字或捺印表示認可,這樣,一份“口頭起訴狀”就順利產生。同時,辦案法官還會用通俗的語言,耐心地解釋證據的范圍,證據的收集,證據的舉示等訴訟常識,教會當事人如何去打官司。

二是注重調解結案。開縣法院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判調結合”的指導思想,采用講感情,講道理,講法律等方法,采取訴前調解和訴中調解,人民調解與法官調解相結合的方式大力開展調解工作。

三是推行“巡回辦案”。針對基層人民法庭的轄區幅員,推行“巡回辦案”制度,既方便了困難群眾的解決,又密切了法官和人民的關系,同時還起到了普法宣傳的作用,被群眾稱為“送法上門,普法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