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年來,東臺法院結合自身實際,以改革為動力,統籌兼顧,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推進審判運行機制改革,努力改進審判管理工作,積極探索創優引領機制,推動了全院各項工作規范、有序的開展。

一是以科學合理為要求,創新審判運行機制。拓寬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成立速裁庭、速裁組審理簡易糾紛案件。2007年該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達到了87%,提高了審判效率。扎實推進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改革,在鹽城法院系統率先成立審判專業研究小組,完善審判委員會議事程序,進一步提高審判委員會工作效能。成立少年審判、勞動爭議等專業化合議庭,實行專業化審判,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理水平。

二是以公正高效為目標,優化審判管理機制。在全省基層法院率先成立審判管理辦公室,承擔全院審判質量效率的宏觀監測、動態管理和全面評估工作。建立審判管理辦公室與各審判執行部門聯動的審判管理網絡,加強對重點指標的常規督查。認真做好質量評查工作,注重督查、評查結果的運用。做好審判管理與法官業績考評的對接,出臺并完善《干警業績考評辦法》,將考評結果與干警個人的政治、經濟利益直接掛鉤。通過不斷加強審判管理,該院審判、執行案件質量與效率不斷提高,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結收案比、案件被發回改判率等15項主要質效指標在鹽城基層法院一直處于領先位次。

三是以爭先創優為導向,建立激勵引領機制。注重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相統一,堅持激勵鞭策與約束引導相結合。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公平競爭的選拔任用機制,把干警的事業追求與全院的發展需求結合起來。創新“比、學、趕、超”的載體,激發干警工作熱情。去年四季度開展的以比審判質量、效率、效果、作風、能力和保障為內容的“六比”辦案競賽活動,最大化釋放干警的潛能,審判質效顯著提升,結收案比、執結率和調解撤訴率同比分別增長了21.3%10.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