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刑事審判實行寬嚴相濟助推新農村建設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8-01-09 瀏覽次數:977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的教育、防范、懲罰作用,依法處理好涉農犯罪案件,積極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2007年以來,該院快審快結各類涉農刑事案件131件,涉案人員170余人。在審判中,該院根據犯罪的不同特點,堅持寬嚴相濟、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執法理念,重點處理好農民生產生活、鄰里糾紛、婚姻家庭、農業生產以及涉農瀆職侵權犯罪等案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一是妥善處理好傷害、交通肇事等多發案件,構建和諧融洽的人際關系,維護農村穩定。傷害、交通肇事等案件大多矛盾尖銳、對抗性強,極易造成矛盾升級,甚至引發群體性械斗。該院在審判中本著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原則,積極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調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在適用刑罰時,既嚴格遵循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又充分考慮到農民犯罪主體的特殊性,多刑種并用,對犯罪情節較輕的,依法適用緩刑、管制、免予刑事處罰。截至12月31日,該院審結的此類案件53件,其中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調解兌現的達91.7%,全部案件沒有一件上訴、上訪和矛盾激化的。
二是依法處理好破壞農業生產的犯罪案件。近年來,盜竊農業機具、耕牛等案件呈高發態勢,嚴重侵害了農民財產的安全,干擾了農業的正常生產秩序。該院堅持把這類破壞農業生產的案件作為重點打擊對象,對慣犯、累犯以及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依法從嚴懲處;對盜竊牛、馬、拖拉機等生產經營工具或生產資料的,依法從重處罰;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或確因生活困難而盜竊的,依法從輕處理。今年以來,該院審結農業生產機具和生產資料的案件23件,判處有期徒刑40余人。此外,該院對在當地影響較大的5起盜竊案件到案發地公開開庭、宣判,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三是認真處理好破壞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和社會主義文明風尚的“黃、賭、毒”及邪教組織等案件,努力倡導社會主義文明新風。依法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賭博、重婚等敗壞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犯罪,捍衛社會主義榮辱觀。
四是切實處理好涉農瀆職侵權案件,依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對與農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土地、計生、工商等行政執法領域的違法犯罪案件和發生在集體經濟組織里的貪污、挪用、職務侵占等經濟犯罪案件,如計劃生育執法中的非法拘禁、殯葬管理中的玩忽職守、村委會干部挪用公款等犯罪行為,依法懲處,優化了農村生產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