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堅持以人為本,司法為民,全力服務新農村建設,效果顯著。該院采取“五項舉措”,即:一是對確有困難的農民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并確保辦案質量,避免農民因打官司返貧、致貧現象的發生,真正讓農民打得起官司; 二是開通涉農案件立案綠色通道,建立涉農案件快速處理機制,對部分須急辦的涉農案件采取當天立案當天審理、現場調解和上門調解等方式; 三是設立巡回法庭審案。根據鄉鎮交通狀況有選擇地設立巡回審判點,巡回法庭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巡回辦案制度,就地立案、送達、調解、開庭,以案釋法,為轄區群眾提供訴訟便利和優質的法律服務; 四是嚴厲打擊利用職權截留國家財政補貼、農業投入和救濟款物、侵占挪用農村集體財產等侵害農民利益等犯罪。及時審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涉及農民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糾紛以及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等坑農害農侵權案件;及時審理涉農土地承包權、經營自主權等糾紛;及時審查并執行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實現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 五是加強農村法制宣傳。加強農村普法教育,在農村集市上設立固定法律咨詢點,免費為農民提供法律咨詢,增強農民維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