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多措并舉狠抓審判質量
作者:劉德生 發布時間:2008-01-07 瀏覽次數:847
本網鹽城訊:案件質量是法院審判工作的生命線。近年來,東臺法院高度重視加強案件質量管理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案件質量。2007年,東臺法院案件質量又有新提高,全年全院上訴案件被上級法院改判發回率只有0.28%,同比下降了0.22個百分點,為鹽城市基層法院最好水平。
一是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充分發揮管理效能。為提高案件質效,東臺法院在全市法院最早制定并實施了《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先后建立了《審判人員案件審理進度表》和《發回改判瑕疵案件情況表》等審判管理文檔,每季度在全院公布。庭長每季度在全庭會議上進行案件質效講評,并定期以庭務會等形式通報案件質量情況,提出解決措施。
二是加強對各審理庭的指導和監督。每季度向全院實名公布發改案件情況,并及時通過審管通報等形式分析典型發改案件。對有發改案件的審理庭,及時與庭長及全庭人員交換意見,面對面指出問題。對審判實踐中發現的一些疑難問題或者需要統一裁判標準的共性問題,及時向上級法院請示后以會議等形式提請審理庭注意。
三是加強學習,努力提高審判業務水平。針對新法不斷出臺、人案矛盾突出的問題,堅持周末學習日制度,由院或各庭組織學習研討新的法律、司法解釋和有關會議精神,研討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問題,聘請專家講解最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及有關審判業務信息。
四是加強對案件匯報、討論質量的監督和管理。明確庭務會、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范圍。案件匯報做到當事人訴訟請求、證據、事實、爭議焦點、承辦人或合議庭意見、提交討論的問題等完整清楚,準確把握提交討論的重點問題,提高案件討論的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