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服判息訴工作成效好
作者:胡明 發布時間:2008-01-04 瀏覽次數:957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高度重視服判息訴工作, 在立案、審判、執行等各環節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法院。統計表明,2007年該院辦理各類案件近4700件,全年上訴率只有4.13%,在鹽城市位居第一。二審改判發回率、涉訴信訪總量均較去年均有大幅度下降。
一是立案環節強化立案審查。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起訴權,對符合起訴條件及時予以立案。做好立案階段的法律釋明和訴訟風險告知工作,使當事人恰當選擇救濟方式,能夠正確對待審判結果,對不屬于法院管轄的,多做解釋工作,告知解決糾紛的渠道和部門。
二是審理環節,注重調解,嚴把案件質量。該院要求辦案人員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并重,嚴格遵守程序規范和辦案規則,強化裁判文書說理功能,認真落實審判公開原則,以公開確保公正,以公正取信于民,不斷加大調解工作力度,把調解作為首要的結案方式,減少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法院之間的對立情緒,做到案結事了。去年以來濱海法院的案件調撤率始終在70%以上。同時加大案件評查力度,發現差錯及時通報及時糾正。
三是執行環節,加強執行力度與保護弱勢群體并舉。對以弱勢群體為申請人的,優先執行,確保執行標的盡早到位;對以弱勢群體為被執行人的,應把維護生存權放在首位,慎用強制措施,確保困難群眾的基本生產、生活需要。
四是申訴信訪環節,重視來信來訪。信訪接待人員在接待、處理過程中耐心聽取來訪者的陳述,耐心做法律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減少來訪者重復訪越級訪。凡是符合申訴、申請再審的案件,要及時立案,認真接待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案件依法提起再審,及時依法糾錯,杜絕反復上訪。對不符合再審條件的,要耐心作好當事人的解釋、說服工作,避免形成新的不穩定因素。上訪人崇某先后27年上訪,28 次進京,最多的一次曾在一個月里兩次進京,雖經法院等相關部門多次做工作,但收效甚微。新任院長龔春光同志得知情況后,親自包保,整合各方資源,先后六次到崇某所在鄉鎮和家中,聽取崇某對案件的看法和意見。耐心細致地做思想疏導工作,從情理到法理,最終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