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把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作為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重點,從去年10月至今,認真開展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專項審執活動,取得明顯成效。截止1231,該院共辦結民工追薪案件67件,為農民工追回欠薪共107萬元,案件的平均辦理期限為10.4天,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是成立農民工追薪專項清理工作小組。由分管民事的副院長任組長,民一庭、法庭庭長和執行局局長為成員,對拖欠工資案件進行全面梳理,逐案登記造冊,將責任分級落實到人,實行案件周報制度。清理小組對案件審判、執行情況開展檢查、指導和協調,并進行不定期抽查,確保追薪專項清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為民工追薪開“綠燈”。對涉及民工追薪案件,實行“優先立案,限期審結,限期執行,及時兌現”。在審判環節上,提醒承辦法官在確保案件審判質量的前提下,及時作出凍結、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各民事審判職能部門均成立速裁庭,快速辦理,力爭盡快結案。

三是組織開展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加強與司法聯絡員聯系,積極收集執行信息,查控被執行人的財產,將執行到的財產集中進行公開拍賣或折價處理,將款項及時發放給外來民工;同時根據案件的特點加強執行和解疏導,注重案件協調工作,使民工工資得以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