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法院三項舉措助推“誠信江蘇”建設
作者:王丁維 發布時間:2008-01-03 瀏覽次數:887
本網蘇州訊:為進一步落實省高院《關于為建設誠信江蘇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吳江法院出臺三項舉措,助推“誠信江蘇”的建設。
立足審判維護誠信。依法公正審理各類行政案件,堅決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偽劣食品、藥品、農資等犯罪案件,營造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加大對金融領域犯罪的打擊力度,維護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依法審理用人單位逃避、分散勞動法律責任的不誠信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于在商品房買賣、各類動產買賣中嚴重背離誠實信用原則,依法給予制裁,最大限度地維護誠信守約方的合法權益,引導企業誠實經營。
加強宣傳促進誠信。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和司法宣傳的導向功能,堅持立案公開、審判和聽證公開、裁判結果公開、執行公開,全面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公開促公正。積極參與轄區內社區、企業、學校的普法活動,加大與當地媒體的合作,通過創辦《法治吳江》等欄目以案說法,加大對典型案件的宣傳,強化公民的誠信意識。
強化自律示范誠信。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導,加強審判管理和調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從實體上、程序上、時效上實現司法公正,切實提高案件質量,不斷增強糾紛解決的公正性。深入開展司法規范化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狠抓新“六條禁令”等各項廉政制度的貫徹執行,規范法官與律師的關系,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不斷加強法院自身的誠信建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