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爭父”為了啥?
作者:朱靜 發布時間:2016-06-23 瀏覽次數:868
子女拒不贍養父母,是贍養糾紛案件中的常見現象。然而,發生在淮安市淮陰區的一起贍養糾紛,就打破了常規,兩個兄弟三個姐妹--五個子女爭著要贍養年過八旬、下肢癱瘓、老年癡呆的父親,為此,還驚動了110、鬧上了法庭,這到底是為了啥?
糾紛緣起
“老父親被大哥接回去過春節,一去不復返。”弟弟徐亞斌訴說著“遭遇”。
原來,已達87歲高齡的老人徐某某,原本與老伴獨自生活,2013年生病出現老年癡呆癥后,跟隨二兒子徐某斌生活。不幸總是接踵而至,因為老年癡呆,神志不清,摔斷了腿,以致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2015年,徐某某的老伴因為心臟病去世。
2016年春節,糾紛發生的節點。春節前,弟弟徐某斌接到哥哥徐某飛電話,說過春節了,想把老父親接回家里過節,讓自己也盡盡孝心。
哥哥的話得到了弟弟的認可,答應讓徐某飛把父親接去過春節,但要求徐某飛春節后把父親送回來,徐某飛滿口答應。
達成“協議”后,徐亞飛于2016年2月6日把老父親接到了自己家中,過上了團圓佳節。
春節后,在等待哥哥把老父親送回來的徐亞斌,左等不來、右等不到,焦急的徐某斌給徐某飛打去電話,電話那頭的徐某飛告訴弟弟:“父親隨我生活,由我們夫妻倆照顧他,就不到你家去了。”
這通電話,在弟弟徐某斌、姐姐徐某珍等四兄妹中鬧翻了天,他們四人一致認為徐亞飛不適合照顧老父親。按照淮陰當地風俗,大兒子照顧老年人順理成章,為何在其他的兄妹眼中卻是不可以的呢,到底是因為要盡孝心還是有其他想法呢?
這得回到三年前,2013年,住在鄉下的徐某某患上了腦梗,被均在城里安家的子女們接到市里醫院看病,當時老兩口住在哥哥徐某飛家。僅僅在徐某飛家生活了八天,就因為徐某飛夫妻倆早出晚歸,老人得不到照顧,加上徐某飛妻子以廁所有異味為由,不讓老母親上廁所,等等原因,老兩口與小兩口摩擦不斷。老母親找到徐某斌,堅決要求不再在老大家居住,徐某斌遂找了車子把父母從徐某飛家接走,從此以后,兩位老人一直在徐某斌家生活。
“母親病危通知書下來時,大哥都不來醫院照顧一下,現在把癱瘓的父親放在他家,我可真是不放心。”徐某斌擔心的說。
大哥要盡孝心,弟弟和其他姊妹都不同意,爭父矛盾已悄然升級。
矛盾升級
父親被大哥接走拒不送回,探望總可以吧?
徐某斌前往大哥家探望老父親,卻被拒絕。這個情況被三個姊妹得知,于是發生了今年3月14日的事件。
3月14日,徐某飛的妻子沈某蓮在給老公公喂完香蕉,準備出門買菜時,發現樓下聚集了二十多個人,停了三輛汽車,其中一輛面包車里還放了折疊床。“明顯就是來搶人的!”沈某蓮心有余悸的講。
爭著贍養老父親變成了公開搶人。
沈某蓮當即返回家中緊鎖房門,任憑徐某斌、徐某珍等打砸就是拒不開門。無奈之下,徐某斌撥打了110,和警察一起來敲門,沈某蓮仍然堅持不開門。
門敲不開,父親接不走。姊妹四個再次報警,聲稱徐某飛和沈某蓮虐待老人。淮安市公安局淮陰分局果林派出所的民警來到徐某飛家,發現并沒有虐待老人現象。第二天,派出所民警針對這一特殊情況,組織五兄妹進行了調解,但幾人態度都相當堅決,拒不相讓。
其實,在今年2月份,為了讓徐某飛送回老人,徐某斌和徐某珍還找來中間人,從中說話。這個方法是有效的,2月24日中午,兩兄弟在中間人的撮合下,坐到了一起吃了個飯,并達成兄弟兩輪流照顧老人的協議,每家5個月,誰家照顧老人的退休工資就歸誰家,雙方和見證人簽字確認。
可這個協議還沒有開始就失效了。原因何在?
三個姐妹不認可這份協議,她們認為,協議把三個女兒排除在贍養父親的子女之外,是不合法的,因為兒子和女兒同樣都有贍養父親的權利和義務,徐某飛的做法就是為了錢。
錢!五子爭父糾紛發展到這兒,第一次提到了錢。這個錢,就是徐某某作為退休干部的退休金,一個月4800元,去世后,還十幾萬的撫恤金。
到底是不是為了錢?案情繼續往后發展。
達成協議得不到施行,派出所處理無效。最終,雙方走上了法庭。
3月16日,徐某斌、徐某珍四兄妹將徐某飛告上了法庭,要求四兄妹有隨時去徐某飛家探視、照顧父親的權利,3月21日,又增加五子女輪流贍養父親、輪流時間為兩個月的訴訟請求。
法庭能否化解這起少見的家庭糾紛,能否讓矛盾已深的五兄妹坐到一起達成共識,能否回歸到共同贍養年邁父親的狀態?
問題解決
“接到這個案子后,第一感覺就是贍養案的主體不適格,裁定駁回是基本的思路。可作為家事審判的法官,是化解家庭矛盾、促進家庭和諧是我的職責,這促使我深入的了解案情,力爭將糾紛化解。”承辦法官郭云紅說。
4月20日,第一次庭審,雙方當事人均到庭。
徐某斌等四原告陳述著徐某飛不適合贍養父親的理由,主要是基于父母健在時發生的問題,對徐某飛極其不信任。
徐某飛則認為,父親在弟弟家生活,是一直住在陰暗潮濕的車庫里,對父親身體很不利,弟弟徐某斌和妻子一起做生意比較忙,沒時間照顧父親,老人就是獨自在車庫摔傷腿的,不放心父親在弟弟家生活。而自己將父親安排在樓上朝陽的房間居住,妻子沈某蓮原本開了個很賺錢的餅屋(每月至少收入1萬元),為了照顧父親,妻子將餅屋關了,專門在家照料父親的生活起居,晚上自己睡在老父親旁邊照看。不把父親送回弟弟家去,完全是為了盡孝心,讓父親生活得好一點。過來兩個多月,老父親的神志比以前清醒了不少。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家事糾紛真是復雜。為了一探究竟,少年庭庭長郭云紅決定休庭,親自前往原、被告家中看看情況。
郭庭長一行來到徐某飛家,看到老人徐某某居住的房間屬于朝陽房,干凈整潔,老人睡在氣墊床上,有尿不濕、換洗衣物等日常用品,老人生活得比較好。
隨后,郭庭長看到徐某斌家住在二樓,三室一廳,分別住著徐某斌夫妻倆、徐某斌岳父和女兒,樓上沒有徐某某的房間。徐某某常年居住的地下車庫,潮濕不通風,臥床不起的老年人長期住在地下室確實不利于身心健康。
5月16日,郭庭長帶著書記員再次來到原被告家中,開展“背對背”的調解工作。
“我提兩個方案,一是由我獨自贍養,二是我和徐某斌輪流贍養,時間相同,姊妹三個不參與贍養,藥費以及尿不濕等費用從父親退休工資里支付,不夠的,由我和徐某斌共同承擔,徐某斌若不愿意,則由我一人承擔。如果父親在我這生活,他們可以一個一個來探望,但不能一起來。但在徐某斌家不能放在地下車庫。”徐某飛提的方案。
在徐某飛家,郭庭長看到,徐某某較上次來看時,身體有了明顯的好轉,已經能讀報紙,認清字了。
“作為兒子,我必須要贍養父親,我和大姐他們意見一致,要兄妹五個輪流贍養,每人照顧兩個月。”徐某斌和其他姊妹三個意見統一。
“背對背”調解成效不明顯。
郭云紅庭長想到將庭審放到社區--徐某飛居住的小區,并邀請老齡委、社區干部參與、現場旁聽群眾評說的辦法,努力縮小原被告雙方的心里差距。
5月19日下午三時,巡回法庭在長江路小區廣場準時開庭。旁聽群眾坐滿了小廣場。
庭審剛開始,雙方仍然火藥味十足,互不相讓。主審法官只得宣布休庭,進入調解階段。在法官的主持下,在老齡委干部、社區干部和旁聽群眾的勸說下,原告方有所松動,徐某斌同意將父親接到樓上居住,三個姊妹不參與贍養,由兩個兄弟輪流贍養老人,每家四個月,老人在哪家工資即由哪家支配。
隨后,五個兄妹做到了一起,簽訂了調解協議。至此,持續4個月的父親爭奪戰,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至于前面提到的錢,五個子女爭著贍養父親,到底是不是為了錢呢?
徐某飛是鄉鎮干部,妻子開餅屋生意不錯,為了照顧老父親將餅屋關了,每年還要支付房租,老父親的工資本也不在徐某飛處,徐某飛家收入穩定;徐某斌夫妻倆做生意,收入較好;三個姐妹家生活都很好,她們三人還表示,老人過世后的撫恤金她們一分也不要,給兩個兄弟。
看來,不是為了錢,都是為了盡孝心,但之前存在矛盾,相互不信任,都認為自己照顧父親才能讓父親過得好。這個出發點是好的。
希望徐氏五兄妹,能夠認真履行調解協議,兄弟姐妹間和睦相處,更好地照顧老父親,讓年邁來人的晚年生活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