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人”代辦戶口遷移證 卻未料竟是偽造的
作者:施燕萍 發布時間:2016-06-23 瀏覽次數:726
為謀取非法所得,兩男子通過他人偽造《戶口遷移證》,欲幫助田某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因被工作人員發現而未得逞。日前,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結了該起案件,被告人屈某、被告人錢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2015年9月17日,田某在加油站加油時,看到墻上有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廣告,于是便撥打了廣告上的電話,對方是名男子,即屈某。田某稱自己想要把公積金取出來,但不知如何才能取,屈某再三保證,肯定能給其辦好,并提出要和其見面,要求田某準備身份證、公積金卡和銀行卡。
同年9月23日下午,兩人依約見到了面,屈某提出要2800元的好處費,為了盡快拿到公積金,田某點頭答應,將帶來的身份證等交給了屈某。當晚,田某接到屈某的電話,要其于25日到審批中心。9月25日,田某與屈某在審批中心碰了面,同來的還有一錢姓男子,錢某將手里的一沓紙及身份證等原件給了田某,事后在辦理業務時,被審批中心的工作人員發現該《戶口遷移證》是假的。報警后,屈某兩人于當日被抓獲。
【法官點評】: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屈某兩人的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且危害極大。故要提醒廣大市民,生活中要腳踏實地,不要試圖鉆法律的空子,這不僅是對他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