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被看作是人生的花季,純真浪漫,無憂無慮,本應在校園里篤信好學,求知若渴,而花季少年付某卻為了一包香煙伙同他人尋釁滋事、毆打他人而最終獲刑,不禁令人唏噓感嘆。

  付某來自云南,未讀完職高就離家獨自到寧波打工,沒有文化又無技術只能四處打零工,掙錢不多卻又迷戀網絡,小小年紀還染上了煙癮,入不敷出是經常的事。剛開始,付某對生活沒有太高要求,有得吃有得玩就可以了,一個人倒也逍遙自在。自從結識老鄉劉某后,付某的一切都在悄然變化著。在付某眼里,劉某出手闊綽、為人仗義,舍得為自己花錢,是自己的“好哥哥”。2015年12月份,付某在劉某的勸說下一起來到金壇發展,劉某還介紹他認識了另外一個朋友張某。“放心吧,跟著我保證你吃香的喝辣的,在金壇沒人敢欺負你”,張某的話讓付某不禁想起了古惑仔電影里的情景,頓時滿腔豪義之情。此后三人吃住同行,儼然影視劇中的好兄弟。

  2016年1月份,付某又跟隨劉某、張某(另案處理)來到一家網吧上網,三人還分享了同一包香煙,沒一會兒,一包煙就見了底。“那邊有個小伙子,你去跟他要點錢買包煙”,張某指著網吧的一個小伙子對付某說道,“要是他不給怎么辦”?“那你就打他”,本來有所遲疑的付某聽到張某的話后,信心爆棚,同時也想在大哥面前表現一番,便走上前去向小伙子(本案受害人楊某)索要香煙錢。索要未果,付某與楊某發生言語沖突進而毆打起來,劉某和張某也加入其中,甚至將楊某拖至網吧門口繼續毆打,隨后還逼迫楊某聯系其父母到場。楊某父母趕到現場后,劉某要求楊某父母帶他們三人到醫院治療并予以經濟賠償,遭到對方拒絕后,雙方繼又發生肢體沖突,張某先是連續對楊某母親摑了幾耳光,后伙同付某、劉某用事先準備好的自來水管對楊某父親進行毆打,劉某甚至還用水果刀將楊某母親背部刺傷。后經鑒定,楊某及楊某母親所受之傷均屬輕微傷。

  庭審之中,付某悔罪態度較好,多次表示自己原本想著要包香煙錢就好,沒想到把事情鬧大,希望法庭給其機會改正。金壇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付某伙同他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對其可宣告緩刑,故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判決之后,付某已到一家工廠打工,在法院的回訪中,付某表示一定會謹慎交友,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