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幣,仍用來買東西,錢沒花多少,最終卻被判刑又罰款,真是賠了夫人又這兵。張家港法院于5月25日公開開庭對該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幣案進行審理。

  今年3月,在張家港打工的小徐最近手頭有些緊,于是便向朋友購買了些假幣。雖然從來沒有做過類似的事,但小徐并不慌張,認(rèn)為被發(fā)現(xiàn)可能性不大。抱著這種心態(tài),小徐便大大方方地花起了這比錢。一天下午,小徐來到菜場,問一個老頭分別拿2張20元的假幣買了8元的烤魷魚和地瓜,收到了32元的真幣找零。嘗到甜頭后,小徐準(zhǔn)備去其他地方再買點東西,豈料剛走沒多久,就聽到身后有人在大喊:“你回來,把錢還給我!”,小徐聽到喊聲,撒腿就跑。這時,恰逢巡邏民警經(jīng)過,見一名老頭追著小伙子,民警便將小徐當(dāng)場抓獲,隨后對其進行詢問。

  經(jīng)鑒定發(fā)現(xiàn),小徐身上持有和使用的206張20元面額的人民幣共計4120元均系假幣。

  小徐被張家港法院最終以上述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法官提醒:假幣當(dāng)真錢用總是讓人防不勝防,一不小心可能就會掉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因此為避免這種情況,建議有條件的商家配一臺驗鈔機,或在平時提高對真假錢幣的區(qū)分,這樣不管騙子有多少花招都可以見招拆招,使自身利益不會受損。市民也應(yīng)知道,使用和持有假幣是違法行為,一旦觸碰紅線,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