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日上午,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江蘇省首例感冒藥制造毒品一案,被告人王某、陳某用網上學到的制毒方法,從800多盒復方鹽酸偽麻黃堿緩釋膠囊(即“新康泰克”)中提煉出制毒原料,制成冰毒95.442克。當天,該院以制造毒品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財產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4月份,25歲的王某和31歲的陳某相識于網絡,為謀取利益,兩人預謀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20116月初,兩人相約見面,并一起來到溧水縣廣成小區租住了一間閣樓,分幾次購買大量的復方鹽酸偽麻黃堿膠囊(即“新康泰克”),并利用購買的設備、試劑提煉出制毒原料麻黃堿,然后再將麻黃堿通過化學反應制造出冰毒甲基苯丙胺36克,但制出的毒品還未進行銷售兩人就被警方控制。2011629日,經附近群眾舉報,溧水警方在其租住的房屋內查獲2個小紙包和4只燒杯,里面分別裝著粉末、晶體、顆粒狀物,共計59.442克,均檢出甲基苯苯胺成分。據此認定,王某、陳某共同制造冰毒95.442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陳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利用感冒藥新康泰克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計95.442克。根據《刑法》第347條規定,制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沒收財產。兩被告人制造甲基苯丙胺95.442克,其行為已構成制造毒品罪,屬共同犯罪,鑒兩人系初犯,且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一審從輕作出上述判決。當天,該院還邀請了十多名溧水籍市人大代表對此案進行了旁聽,旨在進一步增強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為人大代表有序參與司法監督提供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