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司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邳州法院積極采取多項措施,降低訴訟成本,收到良好效果。 

一、利用司法優(yōu)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加強對基層組織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水平、調解能力,及時有效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二、正確行使釋明權,減少訴訟風險。在立案時,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風險,對當事人在訴訟中因訴訟不當、舉證不能、超期舉證等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及時告知,幫助當事人避免常見的訴訟風險。 

三、送達調解建議書,促進庭前調解。送達人員在送達訴訟文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邳州市人民法院庭前調解建議書》,并講解相關法律知識,使當事人能夠認識到相應的法律后果,從而促使雙方自愿進行庭前調解,提高訴訟效率。

四、依法緩、減、免訴訟費。對經濟確有困難的孤寡老人、殘疾人、領取救濟金的下崗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居民和國家規(guī)定的優(yōu)撫對象,追索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撫恤金、養(yǎng)老金、勞動報酬等方面的案件,依法減收、免收、緩收訴訟費。

五、完善“三制”,減少訴累。進一步完善“院長接待制”、“信訪檔案制”、“初訪接待制”制度,通過“三制”向信訪人員宣傳法律知識,告知正確行使權利的方法和途經,化解矛盾,減少當事人的訴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