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規范審判管理 強化業績考評 全面推進審判質效水平提升
作者:海明 發布時間:2007-12-28 瀏覽次數:952
本網鹽城訊:近年來,響水法院牢固確立改革、創新和進取意識,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不斷探索提升審判管理水平的新路徑,逐步構建以審判質量效率評估指標體系為主導,以案件流程管理、質效動態監控、干警業績考評、部門崗位目標管理、違法審判和差錯責任追究為主要手段的新型綜合性審判管理體系。
一是立足求真務實,科學構建符合審判管理工作規律的組織體系。調順管理機構。2003年省院7號文件下發后,該院在響水縣委、縣政府領導的大力關心支持下,于2005年初,在鹽城市法院率先成立審判管理辦公室,從全院抽調數名骨干專職從事審判管理工作。整合管理職能。將原設在審判監督庭、立案庭、辦公室、政治處等相關部門的審判管理職能全面整合,統一由審判管理辦公室承擔審判流程管理、案件質量評查、質效數據統計、指標分析通報、法官業務能力考評、審判業績考評、訴訟事務導訴服務、審判委員會日常工作等17項職能。明確管理方式。一是建立審管辦與各相關部門的審判信息收集、分析、反饋、建議和督促機制。依托院局域網和廣域網,每月由審管辦對各庭案件信息錄入情況進行檢查、通報,確保案件信息輸入、報送準確、及時和全面。二是建立上下聯動的審判管理網絡。除明確分管領導和各庭局主要負責人是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外,在各業務部門還設有一名審判管理聯絡員從事審判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法官業績管理數據庫。院審管辦按月、季、年對法官及各審判業務部門的案件質量效率指標數據通過微機排名。政治處每月將審管辦量化的法官業績分值,形成電子和紙質業績檔案,從而為審判管理與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的對接奠定了基礎。
二是創新制度落實機制,全面構建提升審判質效管理水平的運行體系。健全科學全面的制度體系,實行以制管理。緊緊圍繞審判管理和法官業績考評這兩條主線,制定、完善8大類89項規章制度,形成《響水縣人民法院規章制度匯編》。各類制度層層遞進,環環相扣,使包括審判管理工作在內的各項管理工作得以規范、順暢運行。健全審判質效指標體系,強化質量評估。根據現有審判質效指標反映效率和效果指標多,而反映審判質量指標偏少的情況,該院在去年增設了一庭結案率的基礎上,今年又新增了執行中止率、執行終結率、立案差錯率、案件質量(評查)差錯率和法律文書優秀率等五項反映審判質量方面的考量指標,進一步強化全院干警的質量意識。健全落實審判質效管理運行體系,提升質效水平。一是建立每日一報和結案審核批準制度。審判人員每日將案件審理和報結信息按規定網上錄入、傳輸到審管辦;審管辦及時核查,凡不符合結案要求的,一律不予報結、歸檔。二是建立審執流程預警機制。把緊案件流程節點,重點突出對批準延長審限、中止、中斷、暫停計算審限案件的審限管理。特別加強了對訴訟外調解案件的審限跟蹤監管,有效防止隱形超審限情況的發生。三是建立法官業務能力每月每季考評制度。開展優秀法律文書、化解疑難復雜案件和重大矛盾糾紛案件、優秀合議庭和獨任庭大家評活動。審管辦設專人對全院上月報結案件質量進行評查、考核,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通知糾正,并每季進行通報。同時,由院督察組每月抽查已由審管辦評查的30件案件,對案件評查質量進行再監督。五是建立差錯責任追究制度。圍繞案件質量差錯的追究、審判行為失當的處理,細化差錯責任追究辦法,加大差錯問責力度。
四是凸顯績效運用,積極構建與業績考評工作要求相對接的評價體系。在構建量化評價機制上突出績效評價。研究出臺了《考評辦法》及各個職位的《考評細則》,將法官評價指標分為:威望評價、業績評價、能力評價、行為評價四個方面的指標。指標權重的確定,主要依據考評目標與價值取向。在設定考評組織職能上注重分權制衡。按照威望、業績、能力、行為四個方面的指標規定考評部門的職責。政治處、監察室負責威望、行為方面分值的量分與核定;辦公室負責調研成果分值的量分與核定;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審判業績、業務能力分值的量分與核定,最后將考評結果按積分報政治處匯總。考評辦再對各部門及干警個人的加分、扣分情況逐項進行核實確認后向全院反饋、公示,針對干警提出的異議再核查確認,最后經考評委員會研究確定考核結果,并歸入干警個人業績檔案。在推行導向價值機制上彰顯激勵鞭策。該院在指標相對“鋼化”的前提下,注重“柔性”管理,以加分獎勵為主,將考核所得分作為對部門、干警進行獎懲、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的主要依據,并將考評結果與干警個人的政治、經濟利益直接掛鉤,激勵法官按照指標導向積極努力,從而使審判管理、績效考核有效轉化成法官自我追求公正與效率的強大內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