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以審判執行為出發點促進司法和諧
作者:武加慶 發布時間:2007-12-27 瀏覽次數:940
本網徐州訊:為了更好地落實十七大的精神實質,做好2008年的工作,更好地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司法環境,邳州法院緊緊圍繞審判執行展開工作,并以此作為司法和諧的出發點。
一是進一步強化審判的打擊職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堅持罪刑相當、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厲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各類刑事犯罪,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安定祥和的外部環境。
二是進一步強化審判的調節職能,倡導和建立文明、和諧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妥善審理好各類民商事案件,依法及時化解各類人民內部矛盾,最大限度地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積極做好疏導和協調工作,正確處理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系。
三是進一步加強審判的保障職能,切實杜絕顧此失彼、有違和諧的問題發生。積極探索執行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在保護權利方合法權益實現、維護司法權威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義務人生存權等基本人權的保障力度;以提高息訴息訪率為目標,完善涉訴信訪終結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