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針對涉老糾紛案件的特點,在審理涉及老年當事人的案件中,采取方便立案、便利審理、加大執行的措施。今年來,共受理涉老案件93件,審結91件,結案率達97.35%,有效地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一、積極妥善處理涉及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

該院建立了涉老糾紛案件審判機制。從立案、審理、執行三個環節,制定了 “優先受理、方便訴訟、著重調解、審執結合、依法保護” 五項審理原則;根據涉老案件的性質和特點,審理涉老案件都采用簡易程序,以靈活、快捷的方式審理案件,今年審結的涉老糾紛案件,90%以上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平均審理天數21.3天;實行“四上門”制度,即:上門立案、上門談話、上門開庭、上門回訪,以方便老年當事人訴訟;堅持法、理、情交融的調解方式,使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重新建立親情,或在互諒互讓的氣氛中合情合理地解決糾紛,從而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方,審結一案,解決一家矛盾的效果。

二、堅持釋法說理和司法救助。

針對涉老案件中老年當事人年齡大、文化程度低、對法律認知能力弱等特點,審判人員圍繞訴前、訴中、宣判前后等三個環節和訴訟請求、證據資料、訴訟標的等三個方面采用詢問式、告知式、說明式、等說明方法,作好釋明工作,使老年當事人的訴訟能力得明顯提高;在涉老案件中大量實施司法救助,今年共為老年當事人減、免、緩訴訟費近1.4萬元。

三、以案講法,弘揚尊老愛老的良好社會風氣。

針對轄區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制意識薄弱的現狀,該院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法律咨詢活動,為老年群眾提供法律服務。選取典型案件,公開宣判,以案講法,達到“辦理一個案件,宣傳一條法律,教育一片群眾”的目的;利用宣傳板報、發放宣傳資料以及“趕大集”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老年群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幾年來該院堅持定點到社區、鄉村接待老年人的來訪,為老年人提供及時的法律咨詢;選擇典型案例,通過報刊、電臺等新聞媒體進行老年權益保護法的宣傳,弘揚尊老愛老的良好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