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三廠法庭調解工作成效顯著
作者:王宏 發布時間:2007-12-26 瀏覽次數:1126
本網南通訊:今年以來,海門市法院三廠人民法庭認真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堅持和諧司法理念,積極創新調解方法,不斷強化調解力度,有效緩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農村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年該庭共審結案件1099件,其中調解結案665件,經過調解當事人撤訴的297件,調解撤訴率達到87.53%。該庭調解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庭長帶頭引領調解。為了激發全庭法官開展調解工作的熱情,該庭庭長率先垂范,今年審結的94件案件中,調解或經過調解以撤訴方式解決的案件為92件,調解撤訴率達到96.84%,充分調動了全庭法官開展調解工作的主觀能動性。
二、庭前先行開展調解。該庭對法律關系清楚、事實爭議不大、法律責任比較明確、爭議財產確實存在、當事人有調解意向的案件,在征得雙方同意后于庭前先行開展調解工作,通過風險提示和法律釋明,使大量矛盾糾紛在庭前化解。
三、庭中積極推進調解。在庭審中,通過向雙方當事人明示調解與判決兩種結案方式的風險和利弊,積極鼓勵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充分利用基層組織、民調組織和人民陪審員熟悉情況等有利因素,有效地推進調解工作開展。
四、講究方法促成調解。該庭在總結以往民事案件調解經驗的基礎上,不斷摸索、創新了換臉疊加法、冷熱交替處理法、綜合借力法、案例對比法等十多種調解方法,將情、法、理融入到調解全過程,盡最大可能促成當事人雙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