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鴿擾民惹官司 法官調解息糾紛
作者:蔣曾榮 發布時間:2011-02-24 瀏覽次數:615
近日,昆山法院調解一起因飼養信鴿引發的排除妨害糾紛案件。經法官調解,被告王曉華同意拆除房屋東面的鴿舍,將新鴿舍建在對原告陳德清影響較小的西南面,同時將信鴿的飼養數量減少到二十只以內。
近年來,昆山市信鴿愛好者日漸增多。由于信鴿運動的特殊性,會員需要飼養信鴿,而信鴿的飼養會產生噪音、排泄物、羽毛和臭味,對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會帶來較大影響。原告陳德清就是因為不堪忍受鄰居王曉華飼養信鴿對其生活帶來的干擾,在與被告多次協商未果、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和居委會多次調解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之后,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王曉華將鴿舍搬離小區。
該案承辦法官徐玉祥第一次碰到這類案件,為此徐法官專門學習信鴿飼養相關知識,細心查找相關法律法規。徐法官多次到現場勘查鴿舍,悉心做雙方當事人工作,并邀請了昆山市信鴿協會會長參與庭審。休庭時,法官再次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說服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經調解,被告王曉華同意拆除原來的鴿舍,把鴿舍移至對原告生活影響較小的位置,同時新建的鴿舍完全封閉,信鴿飼養數量也將控制在二十只以內。原告則同意承擔減半收取的四十元訴訟費。庭前做足工作,調解一次取得成功,半年多的鄰里糾紛在法官的調解下終于得以順利化解。(文章使用的名字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