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人性化執行,父子多年恩怨得化解
作者:陳慶 朱洪鵬 發布時間:2007-12-20 瀏覽次數:987
本網徐州訊:這是一起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案件,當事人老朱和小朱系父子關系。2006年9月,雙方因家庭一樁瑣事發生爭執,父子二人先是吵鬧,后開始在一起撕拽,兒子小朱后用手一推致老朱跌入路旁溝底,造成老朱壓縮性骨折。原告在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小朱不但沒有探視而且也決絕支付醫療費,老朱憤而將兒子小朱告上法庭,要求小朱負擔醫療費等其他費用3800元。
法院調解沒有成功,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法院只好依法進行判決,判決被告小朱負擔醫療費等其他費用3800元。判決生效后,小朱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最終老朱向睢寧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執行人員多次做小朱的工作,小朱卻無動于衷,而且態度非常惡劣。為了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為了使法律的尊嚴不被踐踏,執行人員只好對小朱進行司法拘留15天。拘留結束之后,小朱仍然拒絕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其父子之間的矛盾也沒有任何緩解,反而愈演愈烈。父親老朱每天都來法庭反映,要求再次對小朱采取強制措施。
在這種情況之下,經過執行合議庭討論,決定再傳父子雙方到庭,在執行員的主持下進行協商,尋找更加有效的解決矛盾的途徑和方法。但雙方見面就吵,根本沒有協商的機會,執行人員能夠明顯感覺到,雙方并不是為了錢在爭論,而是因為老朱在其老伴去世后又另娶,兒子并不同意。看到這種情況,執行人員沒有再對小朱采取拘留措施,而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小朱的工作,對小朱采取心理攻堅戰術。經過執行人員近八個小時不停勸說,小朱的情緒逐漸平靜了下來,也認識到自己存在的錯誤,不該動手推搡父親也不該阻止父親再婚,更不該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并且同意向父親認錯。
看到時機成熟,執行人員將其帶到老朱面前。這時小朱的態度發生了改變,他雙手抱住父親的雙腿,跪在地上,親切地叫了一聲:“爸,我錯了,我不該阻止你結婚,我同意支付醫藥費。”對于再平常不過的一聲“爸”,在這個時候卻深深觸動這位60多歲老人冰封的心,只見老人干澀的眼睛中溢出了久違的淚水,雙手也在不停地顫抖,輕輕地撫摸著兒子的頭發說:“我原諒你孩子”最后,老人不再要求兒子賠償,他說:“錢短情長,錢總有花完的時候,而情是用金錢所買不到的。”
睢寧法院執行人員按照人性化的執行理念,用溫情的執行方法,打動當事人的心,使其能夠理解、支持法院執行工作,并自覺主動地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這起執行難案終于被執結了,既實現了法律效果又達到了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