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多措并舉傾心打造“四型”人民法庭
作者:陳雷 發布時間:2007-12-19 瀏覽次數:911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以濱淮、八灘、正紅三個新建人民法庭投入使用為契機,把注意力放在人民法庭、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人民法庭,把審判資源整合到人民法庭,落實多項措施,傾心打造內涵型、功能型、規范型和現代型的“四型”人民法庭。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物質建設。合理設置人民法庭的布局定位。以方便法院審理和方便群眾訴訟為原則,把人民法庭放在輻射范圍廣,服務面積大的位置上,讓人民法庭更靠近基層群眾,在地域上體現“司法為民”。緊緊圍繞法院的精神內涵進行科學設計和統籌規劃,體現文化底蘊和人文精神,人民法庭外觀造型威嚴莊重、沉穩大氣;內部結構布局合理、設置完善。辦公場所經濟實用,處處體現法庭公正、中立、權威的精神風貌。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通過技術創新,建成網上遠程立案和電子簽章系統,并配備了電腦、打印機、傳真機等設備,實現了當事人當場立案、就近繳費。人民法庭法律文書當場打印、當場送達,既方便了當事人,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加強便民利民設施建設。免費提供訴訟指南、訴訟須知等指引資料,著力加強訴訟指導。建立法庭直接立案和巡回立案制度,推行預約立案、上門立案、電話立案和節假日立案,方便群眾打官司。以開展咨詢、法庭進村、公開審判、舉案說法等方式,加強法制宣傳,引導農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五、加強訴訟調解。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妥善處理群體性糾紛案件。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在當地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妥善地解決糾紛。建立人民法庭信訪庭長負責制,借助社會力量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確保無越級上訪、鬧訪案件。
六、加強規范化管理。堅持“抓管理保公正、抓管理促效率”的方針,對原有的管理制度重新梳理,修訂案件質量評查辦法、每周學習制度、定期培訓制度、工作績效考評制度、廉政考核制度等各種長效規定,形成“嚴有標準,評有依據,抓有規定”的管理機制。
七、加強領導和協調。成立人民法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人民法庭工作的整體部署、領導和協調,及時幫助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加強同法庭所在地的鄉鎮黨委、政府的協調聯系,改善法庭工作的周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