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近幾年,隨著我國加大對勞動者的保障力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工傷保險越來越受到人們關注。工傷認定類案件也逐年增多,現工傷認定類案件已占到各基層法院行政案件的50%左右。因此類案件大多是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矛盾,審理此類案件時首先要了解原告的訴訟目的,大多數勞動者都想盡快得到經濟賠償,對于勞動者的這種心態,一般都要求被告提前預算出勞動者的傷殘等級和可能得到的賠償金額,在此基礎上召集勞動者和用工單位進行協調,通過協調處理,使勞動者與用工單位達成工傷補償協議,勞動者將盡快得到工傷補償,從而避免了工傷認定后勞動者再進行傷殘鑒定和勞動仲裁等大量而繁瑣的程序,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句容市人民法院加大工傷認定案件的協調力度,并在審判實踐中加強調查和研究,大多書數案件均以撤訴結案。通過對行政案件的協調方法的探索,增加了行政案件的撤訴率,減少了社會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案了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創造了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