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黃某明明在網上見到好友李某,卻還是被人騙了。近日,東臺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胡不凡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罰金已繳納。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初,廣西人胡不凡聽說網上詐騙容易,就到網上購買木馬程序,然后發送帶有木馬程序的文件給聊天對象,獲取對方QQ號碼及密碼,并截取對方聊天視頻。201048日,胡不凡用采取上述手段盜取的李某的QQ號與李的同事黃某聊天。聊天過程中,胡不凡以親戚急需用錢為由,讓黃某向其指定的農業銀業帳戶匯款5萬元,并播放了事先截取的李某的視頻圖像,以騙取黃某的信任。當日中午,黃某將5萬元人民幣匯至指定帳戶,胡不凡隨即從廣西賓陽縣農業銀行ATM機和柜臺將5萬元人民幣全部取出,后將贓款揮霍一空。5萬元匯出后,李某才打電話給好友黃某,方知上當受騙。本院審理期間,胡不凡退出全部贓款,已發還被害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不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構成詐騙罪,應予刑罰處罰。被告人胡不凡系初犯,自愿認罪,退出全部贓款,認罪態度較好,愿意積極退贓,對其從輕處罰,為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打擊刑事犯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