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五個強化”促執行
作者:仲為軍 發布時間:2007-12-13 瀏覽次數:766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睢寧法院充分運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思想,通過五個強化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執行難案,不僅提高了執行案件的執結率,而且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今年1月至11月,該院共執結執行案件1094件,標的額為9632.5萬元。
該院在執行案件過程中,不僅注重提高案件的質量與效率,而且從五個強化提高案件的執結率。一是強化執行程序的落實。執行工作的“公正與效率“直接體現在執行程序上,因此從強化執行程序入手,提高案件執結率。二是強化強制執行措施的實施。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除能自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外,均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后,再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具體處理。不僅達到了雙方當事人均滿意的執行效果,同時提高了案件的執結率。三是強化當事人的舉證意識。在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強化當事人的舉證意識。使當事人明白法院的執行與當事人的舉證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建立在當事人舉證基礎上的執行才能使執行工作順利進行,達到最佳執行效果。從而提高案件的執結率。四是強化行政機關及人大的支持。執行工作需要行政機關及人大的協助和支持,采取領導親自協調,親自參與執行的辦法。理順與行政機關的關系,使執行工作更好地得到他們的配合和支持。提高案件的執結率。五是強化監督機制。對執行權實行“兩權兩化”管理。在執行局內部設立裁決組和執行組,將執行裁決權和執行實施權分離,執行裁決權交由執行裁決組行使,執行實施權由執行實施組行使,使兩權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嚴格對中止、終結案件的審查工作。對每個案件都必須經審監庭對每個案件的程序和措施等進行嚴格審查,以保證案件高效、快捷、公正地得到執行,提高案件的執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