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新沂法院自覺加大執行力度,積極采取四項措施加強執行積案清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目前,該院共執行歷年積案193件,同比上升22.6%,執行標的達324.8萬元。

在執行工作中,該院通過“四強化”有力地促使大量執行積案得到有效執結,進一步推動了執行工作全面快速發展。“四強化”具體是: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該院專門成立了由院長親任組長,分管院長任副組長,執行局長、行政庭庭長、各法庭庭長任成員的執行積案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全院執行工作。同時,該院將200711日前受理尚未執結的案件逐一進行登記造冊,逐一分析未結原因,逐一制定處理方案,對其中存在執行條件的,責令承辦人限期執結。  

二是強化制度建設。該院堅持思路創新,積極推行執行信息員制度,全面加強與鄉鎮司法所、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單位和組織的溝通與聯系,構建遍布全市城市社區、農村村組的執行信息員網絡,有效地化解了執行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被執行人難找、可供執行財產難尋等一系列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執行信息員充分發揮接近基層、接近群眾的優勢,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日常動向、財產狀況等信息,有效地促使大批執行難案順利執結。

三是強化責任考核。積極探索創建了“執行三包”工作責任機制,即由案件承辦人包質量、包效率、包效果,切實將任務分配到人、責任落實到人、獎懲考核到人,不斷規范執行行為,提升執行能力,增強執行效果。

四是強化監督調度。設立執行人員當月執行任務完成情況一覽表,每月將各執行人員未結案件予以上榜公示,及時提醒和督促案件承辦人加快執行節奏,提高執行效率。同時,對超過執行期限一半的案件,實行“執行期限倒計時”,由審判管理辦公室及時發出預警,并由分管院長進行督辦和調度,確保案件及時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