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民二庭通過庭長參與調解、發動社會力量參與調解等措施,狠抓民商事案件的調解工作,取得較好成績,今年以來,該庭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75.3%,結案率達97.8%,為建設法治大豐、平安大豐、和諧大豐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該庭規定首先由案件承辦人自行調解,承辦人調解不成的,提請審判長參與調解。今年該庭調解案件有18.5%的案件就是通過二次調解成功的。如果審判長參與調解不成的,由庭長根據情況再組織最后一次調解,也就是三次調解。庭內規定凡就疑難復雜案,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案件,庭長必須參與調解工作,其次是通過庭長簽發法律文書時把好最后一關,庭長認為有必要再進行調解時,暫緩簽發判決書。今年,該庭有12件疑難復雜案件在庭長主持下調解成功,有6件案件在多次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承辦人擬訂好判決書送給庭長簽發,庭長在簽發前又組織一次調解,結果這6件案件都調解結案。

該庭請院領導和社會力量參與一些重大疑難案件的調解工作是調撤率不斷提高的又一經驗。該庭規定,凡涉府、涉及招商引資、涉及重點企業有重大影響的民商事案件的調解工作都要向分管副院長匯報,必要時請他們出面做工作,今年該院院長和分管副院長親自參與5件重大案件的調解工作全部調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