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大豐市市中心名都廣場東大門擠滿了趕來游玩的市民和上街趕集的農民。與往常不同,廣場兩側林立的商鋪中多了一道風景,一群身穿制服的法官也加入了“擺攤”的陣容。

“同志們,這些書和資料都是人們生活中常見法律知識問答,里面有怎樣打官司、怎樣民告官等法律常識。這些是打官司時可以參照的訴訟服務指南和訴訟風險告知,送你們拿回家有空看看”。說話的人是法官,他的話剛落,旁邊擠過來幾位心生好奇的村民。

“法官同志,你剛才說這些書和資料都是免費贈送的?”

“對12月,是法制宣傳月,我們組織開展法律宣傳咨詢活動,就是為了增強大家的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的能力,為建設平安大豐、法治大豐、和諧大豐、早日奔小康社會的目標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經這么一解釋,四周越來越多的群眾向攤點聚集而來,圍著法官咨詢法律問題,爭相翻閱各類法制宣傳資料。一部分貼近群眾生產生活、實用性強的法制宣傳資料,頓時成了游玩和趕集群眾的搶手貨,很快被拿光了。

一位60多歲的退休職工王海軍擠到了法官面前,說起了他的一段討債經歷。20058月,有一朋友因家中建房向他借款3萬元,借期1年,承諾按月支付利息。他想這錢自己暫時不用,就讓朋友寫了借條。去年8月,他想到期要回這筆錢時,朋友即一拖再拖,前幾天我連人都找不到了。

“法律規定,一般民事借款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時間,根據你所說的情況,要及時到法院起訴對方,否則超過了訴訟時效,你主張的權利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官帶著催促的語氣對張海軍說。

法官的一席話使王海軍立即緊張起來,原來借錢還有個訴訟時間問題,這倒是他沒有預料到的事情,當他再三核實馬上起訴不會喪失權利時,才長長地松了口氣。離開法律咨詢現場,王海軍禁不住與周圍的人們半開玩笑的說:“法官一言值萬元,這可是我今天趕集采購到的最好的禮物,太感謝大豐法院的法官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