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突出撤訴解糾紛
作者:審管辦 發布時間:2007-12-10 瀏覽次數:853
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濱海法院瞄準撤訴率指標,提高認識,加強調解,優化服務,努力追求訴訟的撤訴結案,有力地實踐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民商事案件撤訴率全年近30%,在鹽城全市法院中名列前茅,和諧廉價地化解了矛盾和糾紛。
一是提高認識,堅定一個追求。該院經過調研,發現訴訟費用的負擔,往往成為許多案件不能調解結案一個重要原因。該院鼓勵審判人員多做調解撤訴工作,積極貢獻司法資源,主動讓利于民,支持鼓勵當事人以撤訴方式結束訴訟。擺正了大利與小利的關系,審判人員在調解上多努力,在撤訴上求突破,使撤訴結案成為審判工作的一項追求。
二是加強調解,暢通一條道路。撤訴與調解很多時候是過程與結果、手段與目標的關系,濱海法院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創新調解方法,增加調解努力,力促當事人雙方互禮互讓,合意解決糾紛,實現撤訴結案。先后推出庭前、庭中、庭后調解制度,將調解工作貫穿訴訟始終;實行換人調解、領導調解、請人調解等方法,吸收各方力量參與調解;嚴格規范法官釋明權的行使,積極開展法律幫助,以提高服務水平促進調解。調解為撤訴暢通了道路。
三是優化服務,開辟一條捷徑。完善撤訴退費制度,建立撤訴退費專門窗口,專人負責當事人撤訴退費事宜;實行多人審批制度,保證退費申請不被耽誤。院領導均有撤訴退費審批權,當事人憑本院準予撤訴裁定書及繳費發票,即可獲得批準。為節約當事人時間,該院還執行承辦法官訴訟費用代退制,對于一些小額訴訟,在法院不能及時退費的情況下,承辦法官可以先行向當事人退費。在人民法庭建立遠程電子簽章系統,法官的準予撤訴裁定書當場制作,當場受印生效,提高審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