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搶奪 取走現金后扔掉兩部蘋果手機
作者:魯延 發布時間:2016-05-12 瀏覽次數:754
深夜見女子一人出行,騎上電動車便尾隨至偏僻處,趁人不備,將其挎包搶走,包內現金悉數被拿走,兩部蘋果手機被扔進了垃圾桶。近日,洪澤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搶奪案,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有人搶包,有人搶包!”3月12日凌晨1時30分左右,在洪澤縣某中學東側南北向小巷口,正發生著這樣一幕:騎著電動自行車正準備往家趕的王女士,發現身后有一人,當時也沒有在意,當其準備向自己家所在的小巷口拐彎時,王女士見隨身攜帶的挎包有動靜,便加速,誰知搶包人飛快的將包拽在手里,趁其車行不穩,從車上摔下的一瞬間,將包搶走。
王女士還沒有從摔倒地上的驚恐中醒悟過來,搶奪之人沿著洪澤湖路已經跑遠。
曾多次因盜竊、搶奪被處罰的陳某,騎著電動車在晚間轉悠。案發當夜,王女士孤身一人騎著電動車,陳某便決定去看看是否有機會。由于是夜里凌晨1點多,路面上幾乎沒有人,這為他實施作案提供了便利。當王女士行至一偏僻小巷口時,陳某趁王女士的注意力用在拐彎之際,從其側后方左手拽住挎包,順手一拉,王女士應聲而倒,陳某的電動車也晃了幾晃,得手后便逃之夭夭。當陳某帶著贓物來到某場東門處偏僻地方后,將包內現金1800余元取走,然后將挎包及包內的一部蘋果5S手機、一部蘋果4手機扔進垃圾桶。經鑒定,被搶奪的兩部蘋果手機共計價值人民幣1855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駕駛車輛搶奪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鑒于被告人陳某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已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另其駕駛車輛搶奪,可以酌情從重處罰,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可以酌情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